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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种子资金提升大学生自主创业积极性

来源:人社局 -- 信息复核时间:2018-06-22 -- 字体: -- 【内容纠错】

    为做好我区大学生创业工作,龙沙区人社局加大对大学生创业工作扶持力度,促进大众创业,积极落实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个人创业项目补贴政策。
    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个人创业项目补贴申请条件为在校大学时或是毕业五年以内的大学生。大学生本人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业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已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申请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就业需求,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补贴标准为根据创业项目(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经济效益和创业大学生自身情况,设立1万元和2万元两个档次。
    截止到2018年6月21日,区人社局共受理13名大学生申报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个人创业项目补贴的相关材料,共计13万元,现已上报上级部门核批。
    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个人创业项目补贴的落实,不仅仅缓解了大学生在创业初期常见的资金短缺问题,更提高了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积极性,促进了大学生创业工作,同时成功利用创业带动了就业,为我区大学生就业提供了更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