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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设立了水利发展资金,省财政设立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持村组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高效节水灌溉设施等农田灌排工程建设。为争取上级投资,推动全区农田水利建设,并充分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2019、2020年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黑水发[2018]2号)文件精神,龙沙区人民政府决定公开遴选龙沙区2018年度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以滴灌、微喷灌等高效节水设施为主,包括机电井建设等。
二、申报主体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村组集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项目区内棚室连片面积在50亩(棚室内面积)以上;蔬菜、食用菌以及林果、苗圃、药材等项目,单元地块面积在100亩以上。
三、建设模式
区级组建统一的专职项目法人,实行集中建设管理模式。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实施,申报主体可在区水务局统一指导和监管下进行实施。
四、工程投资标准
1.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微喷每亩补助1510元,滴灌每亩补助 1510元;量水设备200元/亩。
2.机电井。每眼深井补助2万元(新建)。
五、申报程序
村集体根据实际需要向所在街道办事处递交书面申请报告,街道办事处组织核实、汇总后,行文报送区水务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区水务局递交书面申请报告。区水务局将按照规划和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组织综合评审,确定本年度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六、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各申报主体须提交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申请书,包括具体工程名册、地点、现状、建设内容与规模、申请财政补助额度、自筹资金或劳务数量及落实措施、组织实施方案、建后管护措施等。村集体申报的,还需提供组织村民民主议事会议记录等决策材料;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须同时报送有效的注册登记或经营许可等相关证书材料。
2.时间要求。申报主体于2018年2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2月14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汇总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到区水务局。
联系人:刘忠厚
电 话:13314529669
地 点:区农业局205室
龙沙区水务局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