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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防办 -- 信息复核时间:2018-01-04 -- 字体:大 中 小 -- 【内容纠错】
执法单位:龙沙区人防办 编号:010
检查时间
2017年9月4
被检查对象
龙华大道购物广场
法人代表
华振华(负责人))
地 址
龙华路
联系电话
13895992993
检查事项
工程安全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七条
检查情况
完好
处理意见
未发现问题
处理结果
无
执法单位 负责人
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