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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沙区农业局关于吊销2018年三个渔民的《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的决定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油补只减不增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八条:“渔业职务船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之规定,经龙沙区农业局第十一次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吊销以下人员的《内陆渔业船舶证书》:
1、刘明山,编号:黑齐龙船登(2016)NL-100020;
2、薛庆槐,编号:黑齐龙船登(2016)NL-100062;
3、赵玉良,编号:黑齐龙船登(2016)NL-100067。
龙沙区农业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