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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65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定期上报执法处罚情况并进行公示公开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定期上报执法处罚情况并进行公示公开的通知》的要求,我区各执法部门要定期向市、区政府网站上报并公示公开执法处罚情况。为贯彻落实此项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区政府执法部门将执法工作中涉及的处罚对象、处罚内容、处罚形式、处罚金额、处罚依据等信息以表格形式上报(表格模板见附件1)。上报数据应为上月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数据。
二、上报时间:各部门应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执法处罚统计表发送到邮箱:wyz2336095@163.com;同时,纸质版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政府办公室312室。经市、区政府公开办审核后,于每月10日前在市、区政府网站上同步刊发。2015年3月份的执法统计表需在4月10日前按上述方式报送。
三、各部门要安排专人专办。如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执法处罚情况,视为该部门上月无行政处罚案件。如有群众举报,经查没有如实上报情况的,区政府将追究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请各执法部门于4月10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主管领导、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区政府办公室312室。
联系人:沃永哲,联系电话:2336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