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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自2017年初对我市普查范围内正常运行的网站进行抽查以来,绝大部分网站仍存在更新不及时、有空白栏目、互动回应差的问题,且不督查不整改,整改不彻底的现象尤为突出。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开放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府网上服务能力,依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标准》、《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7年第二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7〕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强化我市政府网站监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理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监督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市信息中心受市政府办委托,负责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做好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室负责各自网站日常维护、监管,并配合市信息中心做好全国网站普查工作。
二、管理范围
各县(市)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网站(具体名单见附件3)。
三、办站职责
(一)政府网站的主办单位一般是政府办公室或部门办公室,承担网站的建设规划、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主办单位可指定内设机构或委托其他专门机构作为承办单位,具体落实主办单位的相关要求,承担网站技术平台建设维护、安全防护,以及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二)政府网站内容素材主要由产生可公开政务信息数据和具有对外政务服务职能的业务部门提供。相关业务部门要积极利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提供服务,确保所提供信息内容权威、准确、及时;建立保密审查机制,严禁涉密信息上网,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主动做好有关业务系统与政府网站的对接。
(三)政府网站内容编辑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具体负责网站内容的及时发布更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信息服务的整合加工、互动诉求的响应处理、展现形式的优化创新等。做好信息内容的策划、采集、编制和发布,加强值班审看,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准确、服务实用好用。
(四)政府网站技术运维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具体负责网站平台的建设和技术保障,做好软硬件系统维护、功能升级、应用开发等工作。按照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要求,开展检测评估和安全建设,并定期对网站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不断完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网站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网站长效工作机制 政府网站日常管理要有专门人员负责,明确主管领导及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网站内容的及时发布更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信息服务的整合加工、互动诉求的响应处理、展现形式的优化创新等。要建立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要加强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加强值班审看,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对发布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网站内容准确、服务实用。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发生工作变动时要及时与市信息中心对接。每月要对本部门网站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标准进行自查,并与下月5日前,向市信息中心报送自查报告和自查统计表。
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均要在首页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对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管理的政府网站要添加入口,并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各部门要每天安排专人及时处理网民纠错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并回复。做到尽快流转、及时答复、确保质量。
(二)提高网站日常管理标准
部门网站应保证在全市抽查中分数达到90分以上,县(市)、区门户网站应保证在全市抽查中分数达到85分以上。在保证分数的情况下,允许出现不可预见的网站内断链问题,但杜绝出现空白栏目、栏目更新不及时、指定栏目不开设的问题。
市信息中心作为我市网站普查工作的承办单位,除日常利用开普云监测外,每季度要对我市所有政府网站按照不低于30%比例,对全市政府网站开展一次巡查抽检,对发现问题的网站列入重点监测对象,建立不合格网站台账,作为季度抽查和日常监测的重点,督促存在问题的网站及时整改,并将问题网站整改情况和季度抽查结果上报省政府办公厅。
(三)做好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一是对所属网站栏目进行整合,对于不是必要保留的栏目进行删减,对于必要保留的栏目进行合并,避免出现空白栏目;二是加强信息内容保障,尤其是网站首页要确保更新及时,对于“单项否决”的内容要重点保障;三是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责任人。国务院办公厅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对各级政府网站进行重点检测,各政府网站责任单位要加大日常监测力度。
(四)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
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是今后政府网站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优化政府工作流程、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领导,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县(市)、区级政府设1个政府门户网站,县(市)、区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开设政府网站,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已有的县(市)、区级政府部门网站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县级政府门户网站。
(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各部门政府网站要按照二级网络安全保护等级标准建设。做好网站安全定级、备案、检测评估、整改和检查工作,提高网站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劫持、防泄密能力,保障网站安全运行。
二是建立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加强用户管理,根据用户类别设置不同安全强度的鉴别机制。加强网站平台的用户数据安全防护工作。前台发布页面和后台管理系统应分别部署在不同的主机环境中,并设置严格的访问控制策略,防止后台管理系统暴露在互联网中。
三是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实时监测网站的硬件环境、软件环境、应用系统、网站数据等运行状态以及网站挂马、内容篡改等攻击情况,并对异常情况进行报警和处置。
四是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向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和网络安全应急主管部门备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经费足额纳入部门预算,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并加强管理。
(六)做好政府网站年报工作
要编制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内容主要包括年度信息发布总数和各栏目发布数、用户总访问量、服务事项数和受理量、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以及平台建设、开设专题、新媒体传播、创新发展和机制保障等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并同时报送至市信息中心备案。
(七)建立通报问责工作机制
每季度网站抽查结束后,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全市部门网站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按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布季度抽查结果,对排名后5名的政府网站进行集中培训;对已培训单位抽查中仍未改进并自查与抽查结果严重不符的,抽查低于标准分数的,通报单位主要、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通报同时抄报市委、市政府主要和主管领导;受到国家或省里通报批评以及屡次出现问题的单位,约谈单位主要领导,问题严重并造成影响的,启动相应问责。问责情况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